新加坡的移民管理是这样的
新加坡人口在居民身份上被划分为三个类别——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非居民。新加坡公民是拥有新加坡国籍的居民,永久居民是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非居民是没有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常住外国人。
新加坡的移民管理机构
(一)人力部。新加坡人力部是负责外国劳动力管理的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与新加坡劳动力有关的劳工政策。其下辖的外国人力管理司、工作准证司、人力资源规划和政策司主要负责外国劳动力事务。
外国人力管理司,负责外国人在新加坡工作期间的福利,该司在提升外国人的工作环境标准和外国人力政策的执行方面主要职责包括:外国劳动力的管理和保护,特别是在非法雇工、虚假申报工资、非法
用工和调配、住宿、工作条件、身体健康等领域;对职业中介行业进行监管,包括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许可规则和条件、执行职业中介机构法案和条例、制定并执行缺点扣分系统等;强化执法能力,包括简化检控与执法的工作程序、监督审查职业中介机构和工作准证持有者的雇主。
工作准证司负责管理在新加坡工作的外国人的数量和资格,监督外国人在新加坡的就业情况,以规范和促进外国人就业。该部门负责管理所有工作准证,包括就业准证(EP)、S准证(SP)、工作许可证(WP)三种基本类型准证,处理工作准证的申请、签发、更新和取消业务,并与其他政府机构合作采取管控措施以检查和阻止欺诈性工作准证事宜。人力资源规划和政策司负责劳动力规划、劳动力市场政策、经济研究和人力资源行业的发展,其下辖的外国劳动力政策处负责制定和校准外国劳动力政策。
(二)移民和关卡局。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设局长一名,分管行动、政策与管理的副局长三名。局长直接管理执法处、空中指挥部、陆地指挥部、海上指挥部、公民服务中心、永久居民服务中心、游客服
务中心等七个直属二级单位,其中,前四个处(指挥部)由行动副局长协助管理,后三个服务中心由政策副局长协助管理。其余十个处为成员单位处,由相应的主管副局长管理。行动副局长管理情报处、行动处两个处,政策副局长管理规划和审查处、政策和发展处两个处,管理副局长管理通信处、服务处、信息处、人力处、技术处、培训处六个处(具体设置参见右图)。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的职责范围主要分为边境安全、签证、国民登记三大主要业务,具体包括移民、新加坡护照、新加坡国民身份证、国民登记、永久居民、访问许可、签证等相关业务,还负责维护边境安全和部分反恐职能,确保人员的合法流通与货物的合法运输。
边境安全业务方面,2018年新加坡《移民法》修改之前,移民和关卡局移民官员只能在限定区域内进行搜查,如在安检期间检查旅客的行李。2018年修改之后,移民官员被赋予在检查站内及其附近区域对可疑人员进行搜查、扣押和逮捕的警察权力。检查站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可疑人员,会被移交给执法处,由执法处负责后续的调查、起诉和遣返事宜。签证和国民登记业务方面,移民和关卡局设有三个服务中心,满足新加坡不同身份常住人口的证件办理需求。公民服务中心为新加坡公民办理公民身份证(粉红色)、护照、国籍、临时旅行证件、出生和死亡登记、更改儿童姓名等国民登记业务。永久居民服务中心负责为永久居民办理永久居民身份证(蓝色)、入境和再入境许可证、永久居留许可等永久居留业务。游客服务中心负责为外国人办理签证、访问通行证延期和长期访问通行证等签证业务。